醫院陪護護理員工作標準
來源:益康信息部
日期:2021-04-06
醫院陪護護理員工作標準
一、任職條件:
1.經過培訓,初步掌握陪護病人的基礎知識,具有相應的專業經驗。
2.獲得初級陪護員職業資格證書和家政服務機構的上崗證。
二、工作內容及要求:
1.晨間護理,包括協助病人起床、洗臉、洗手、口腔護理(刷牙、漱口)、梳頭。
2.晚間護理,包括協助病人洗臉、漱口、洗腳或泡腳,協助病人入睡。
3.整理病床、床頭桌的衛生,清理病人用品如便器等的衛生,洗滌病人衣物。
4.協助病人進餐、飲水、加餐、打開水、清洗餐具。
5.給病人擦澡或協助病人洗澡、洗頭、修剪指甲等。
6.協助病人功能鍛煉、床下活動,陪同病人散步,給不能自主活動的病人翻身等。
7.陪送病人檢查,協助病人排泄大小便,幫助病人留取大小便標本等。
8.協助醫護觀察病情,如輸液滴注的情況,病人有無發熱異常等,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醫護人員。
9.在病人或家屬同意下為病人購買生活用品。
10.為病人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導。